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部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各直屬海事局,各救助局、打撈局:
2024年春運從1月26日開始,至3月5日結束,共40天。根據《2024年綜合運輸春運服務保障和安全生產總體方案》部署要求,現就做好2024年道路水路春運服務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2024年道路水路春運服務保障工作的重要意義
2024年春運期間,群眾出行意愿強烈、貨物運輸需求旺盛,預計全社會跨區域人員流動量、自駕出行占比將創歷史新高,營業性客運量和路網車流高位運行,道路水路運輸服務保障任務繁重,安全生產壓力增大。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2024年綜合運輸春運服務保障和安全生產總體方案》要求,圍繞打造“平安春運、便捷春運、溫馨春運”,堅持系統謀劃、統籌部署、精準施策,緊盯公眾出行服務、交通物流保通保暢、安全生產、行業穩定等重點任務,加強交通運行監測,及時研判預警,統籌指揮調度,迅速處置應對,以最大能力、最實舉措、最佳狀態、最優服務,全力做好2024年道路水路春運服務保障各項工作,發揮好道路水路運輸在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基礎性、銜接性作用,全力確保人民群眾平安便捷出行,全力確保交通物流暢通高效。
二、切實強化運輸組織保障
(一)加強客流分析研判。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做好與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文化和旅游等部門溝通對接,在春運啟動前,動態研判學生流、務工流、探親流等公眾出行需求,研判客流變化趨勢,做好應對準備;在春運期間,加強信息化技術應用,持續開展骨干路網、主要水運線路、客運樞紐等重點區域運行監測,動態跟蹤客流主要流向,及時掌握客流時空分布特征,為道路水路客運經營者優化運力組織提供基礎支撐。
(二)做好道路客運組織。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結合春運客流分析研判情況,按照充分準備、按需投入、及時響應的原則,強化道路客運組織調度,保障人民群眾出行需要。指導道路客運經營者結合客流特點,針對性地制定優化運輸計劃,合理安排班次,動態調配運力,切實增強運輸組織彈性和韌性。加強春運期間農村客運服務保障,通過增開趕集班和春耕班、增加定制線路、提供預約響應和包車服務等措施,保障農村地區群眾出行需求。加強出租汽車運力組織調度,督促指導巡游出租汽車企業和網約車平臺加大重點時段、重點區域的運力調配和供給,滿足社會公眾打車出行需求。強化與文化和旅游部門對接,加強旅游重點地區及景區客源、客流規模、出行方式等信息共享,加大運力投放,引導道路客運和城市客運經營者開行旅游專線、旅游直通車、定制客運線路,指導汽車租賃企業加大租賃車輛投放、加強運維調度,滿足游客旅游出行需求。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組織實施好“春風行動”“春暖農民工”服務行動。對于出行需求相對集中的務工人員、學生等,積極開展團體服務、上門服務,具備條件的可組織包車運輸,保障務工人員有序返鄉返崗、學生平安離校返校。
(三)做好水路客運組織。各地交通運輸部門、部屬有關單位要督促港航企業嚴格落實水路客運服務質量標準,加強水路運輸組織,著力提升運輸服務水平。加強瓊州海峽水路客運組織,認真落實班輪化運營模式,特別是要做好春節假期瓊州海峽過海運輸交通組織、進出港車輛疏導及出行服務工作。督促重點水域客(滾)運輸企業嚴格按照公布的班期、班次、票價營運,切實維護良好市場秩序。加強航道養護,做好航標、通航建筑物等航道設施的檢查維護,港口和通航建筑物運行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保障客運船舶優先靠離泊、過閘。長江干線航運的春運工作,由長江航務管理局會同沿江省、市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四)加強旅客運輸銜接。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組織城鄉客運經營者加強火車站、汽車站、港口客運站、機場等重點場所運力投放,做好城鄉客運與干線運輸方式的信息共享和有效銜接,暢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指導城市客運經營者根據當地火車站、汽車站、港口客運站、機場班次時刻信息采取延長運營時間、縮短發車間隔、調度機動運力,開行區間車、大站快車、定制公交、夜班車、直通車等措施,有效滿足旅客抵離接駁出行需求,特別是做好夜間到達旅客的疏運工作,防止旅客大面積聚集和長時間等待。
三、切實強化交通物流保通保暢
(一)高效運轉交通物流保通保暢機制。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充分發揮交通物流保通保暢工作機制作用,保持機制持續高效運轉,加強部門協作和區域協同聯動,強化對主要通道、重點樞紐、重點區域及易擁堵路段的運行監測和跟蹤調度,做好交通物流運行風險分析研判和防范應對。加強跟蹤督辦,落實即接即轉即辦、一事一協調、信息報送等制度,及時協調解決交通物流堵點卡點問題,確保春運期間交通物流運行平穩有序。
(二)做好重點物資運輸服務保障。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與發展改革、商務、農業農村、能源、糧食、衛生健康等部門溝通對接,強化能源、糧食、礦石、民生、醫療等重點物資供需對接,做好統籌調度和運輸組織,制定應急運輸保障預案,加強應急運力儲備,全力保障重點物資安全高效運輸。要將農機農資等納入重點物資運輸保障范圍,提前謀劃做好春耕備耕農資農機等各類物資運輸服務保障工作。要緊密對接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一企一策”保障外貿企業交通物流需求,確保重點產業鏈供應鏈企業、外貿企業國內國際運輸暢通。落實公路口岸物流保通保暢措施,及時解決物資運輸不通不暢問題,切實提升公路口岸過貨能力。
(三)保障城鄉末端交通物流正常運轉。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指導快遞物流企業加強區域協同聯動,做好快遞員、運力等應急儲備,優化完善應急配送保障預案,必要時加強區域統籌調配,切實保障城市快遞物流末端配送正常運行。深化農村客貨郵融合發展,完善縣鄉村三級農村物流網絡,提高農村郵政快遞通達率和服務水平,促進農產品進城和農資、“年貨”等消費品下鄉雙向流通,保障春運期間城鄉末端配送服務不中斷。
四、切實提升運輸服務質量
(一)優化旅客票務服務。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組織做好春運“情滿旅途”活動,全面提升春運公眾出行體驗。指導道路水路客運經營者完善售票服務,多渠道發布客運服務信息,及時增開售票窗口、延長售票時間、增加客票預售期,拓展互聯網、手機客戶端、小程序等線上售票渠道,推廣聯網售票和電子客票服務,便捷旅客購票乘車乘船。積極開展公鐵聯運、空鐵聯運等旅客聯程運輸服務,提升旅客一體化出行服務體驗。根據需要保留人工售票窗口,便利老年人、外籍人員等群體購票,便利旅客辦理退改簽等業務。嚴格實行明碼標價,保持車(船)票價格基本穩定,若需依法調整價格的應提前7日向社會公布。因受惡劣天氣、自然災害影響或政策調整、運輸經營者原因等導致不能提供運輸服務的,相關經營者應當為旅客免費退票或統籌解決旅客出行問題。
(二)提升旅客候乘體驗。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督促指導道路水路客運站經營者嚴格落實客運服務標準和環境衛生要求,加強站內客流疏導組織,引導旅客有序分散候車(船)和排隊登車(船)。根據客流變化情況,在進站、安檢、售檢票、候乘等關鍵環節,及時增加服務人員和設施設備,確保高峰時段進出站和安檢通道應開盡開,減少旅客排隊等待時間。積極推進城市軌道交通與鐵路、民航的安檢流程優化,提升換乘效率,改善旅客換乘體驗。
(三)強化重點群體出行服務保障。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指導道路水路客運站及客運經營者加大重點群體出行關心關愛力度,在售票、安檢、候車(船)、登乘、換乘等環節,提供暖心溫馨服務。依法依規落實軍人、消防救援人員、英烈遺屬和兒童等重點群體乘車優待政策,提供優先購票、安檢、登乘等服務。加強與工會組織對接,鼓勵在客運場站、城市公共交通場站、高速公路服務區等春運一線組建志愿服務團隊,為“老幼病殘孕”等重點人群提供票務協助、候車引導、行李搬運、無障礙及專用通道等多元化志愿服務。持續做好城市軌道交通“愛心預約”,為老年人、殘疾人等旅客提供預約乘車服務。
(四)強化自駕出行服務保障。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針對春運期間自駕出行需求旺盛的特點,探索推廣可定制、能預約的“一站式”自駕出行服務。通過導航軟件、高速公路可變情報板、交通廣播、微信、微博等,多渠道發布路網、客滾航線信息,及時更新擁堵緩行路段、客滾航線運行狀況,提示前方道路狀況、交通管制、服務區可提供的服務類型等信息,為公眾提供“伴隨式”服務。加強高速公路服務區運營管理,督促做好加油、充電、用餐、如廁等服務管理,探索引入優質餐飲品牌,增設臨時衛生間等設施,確保商品供應充足、環境衛生整潔、服務便捷舒適、設施安全可靠。加大服務區充電設施設備供給,鼓勵科學布局移動式應急充電設備,多渠道實時發布服務區充電設施使用情況,引導公眾合理選擇充電場所,有效緩解“充電難”問題。鼓勵與圖商公司開展數據資源合作,疊加路況信息、出行服務信息等數據,為公眾自駕出行提供更為多元的信息服務。
(五)做好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疫情防控。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督促道路水路客運經營者及相關運營單位認真做好客運場站、高速公路服務區、水上服務區、交通運輸工具的清潔消毒、通風換氣等工作。督促客運經營者做好一線從業人員健康監測,避免帶病上崗、交叉感染。倡導公眾出行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倡導旅客進入客運場站以及乘坐客車、輪船、地鐵、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科學佩戴口罩,為旅客健康出行提供適當便利和服務,讓旅客當好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春運期間,一旦發現聚集性疫情要及時報告、快速反應、有效處置。
五、切實強化路網和重點水域運行保障
(一)加強路網和重點水域運行監測。各地交通運輸部門、部屬有關單位要加強主要國省干線公路、綜合客運樞紐及高速公路服務區運行動態監測,密切跟蹤瓊州海峽、舟山水域、渤海灣、“小三通”、內地與港澳間水路旅客運輸情況,對可能出現擁堵緩行的路段、收費站及通航建筑物,提前采取應對措施,堅決防范出現長時間、大面積擁堵。加強跨區域、跨部門信息共享與協調聯動,提前制定疏堵和分流繞行預案,確保跨省通道等重要路段銜接順暢。加強部省視頻聯網,做好公路沿線監控視頻部省共享、鏈路傳輸,確保部級平臺能夠實時查看、隨調隨通。
(二)加強路網通行保障。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長大橋隧、連續長下坡、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重點路段公路巡查養護,及時排查整治公路病害。合理安排國省干線公路養護施工計劃,除保障公路安全運行開展的應急養護工程外,避免在春運出行高峰期間開展公路養護工程。加強高速公路救援和除雪除冰力量配備,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故障、冰凍雨雪災害時快速處理,及時清理現場,盡早恢復交通通行,提升公路交通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加強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管理和秩序維護,鼓勵具備條件的服務區引導大客車、小客車、貨車、危險貨物運輸車等分區停放,減少擁堵和排隊,嚴防服務區車輛“倒灌”高速公路主線引發交通事故。
(三)加強路網運行服務保障。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切實做好高速公路通行服務保障,嚴格落實春節假期免收7座以下小型客車通行費政策。加強收費站通行管理,優化不停車收費(ETC)和混合收費(ETC/MTC)車道配置,強化ETC車道運行監測,確保收費車道全部打開并正常運行,及時處置異常情況,避免造成車輛擁堵和人員聚集。完善高速公路部省站三級調度機制,推進一張網運行、智慧化管控、分層級調度、實時化引導、高效率搶通、安全化管理,確保公路通行安全暢通有序。
六、切實強化安全應急保障
(一)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各地交通運輸部門、部屬有關單位要集中組織開展春運風險辨識和研判分析,建立本地區安全風險清單,督促立行立改,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風險。聚焦道路水路客運樞紐場站、危險貨物運輸及港口作業、農村渡口渡船、城市軌道交通等,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確保春運啟動前重大安全隱患動態“清零”。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企業要深入開展運營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全面排查橋隧、軌道、車站等土建結構和車輛、供電、通信、信號等關鍵設施設備的安全隱患;加強行車組織管理,充分考慮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對列車運行的影響,合理確定運行速度和行車間隔;做好極寒天氣下地面、高架線路露天設備維護保養,堅決防止風險演變、隱患升級導致事故發生。
(二)全面做好人員設施設備保障。各地交通運輸部門、部屬有關單位要督促道路水路運輸經營者對照春運大客流特點,加強駕駛員安全培訓教育,特別是針對路(軌)面結冰、團霧、極端惡劣天氣等突發場景,加強防御性駕駛培訓,提高駕駛員應急駕駛技能。密切關注駕駛員、船員身心健康,嚴禁身體不適應、心理不健康的駕駛員、船員上崗運營。對照冬季道路水路運輸特點,全面開展運輸裝備和安全設施檢查維護,加強港口、航道及其設施設備運行監測,確保交通運輸工具準備到位、設施設備狀態良好。嚴格落實汽車客運站“三不進站、六不出站”規定,嚴格執行道路水路旅客實名制管理規定,做好旅客及行李物品、托運物品、滾裝車輛等安檢查危,嚴防違禁物品進站上車上船。
(三)強化重點領域安全監管。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督促道路客運經營者嚴格落實凌晨2時至5時停車休息或接駁運輸管理規定,對存在虛假接駁、接駁點不規范運行的,及時通報車籍地交通運輸部門跟蹤整改。重點加強農村客運車輛安全監管,嚴禁非法違規運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重點場站出租汽車秩序維護和整治,規范出租汽車服務行為。加強“兩客一危”車輛和重載貨車動態監控,嚴防車輛脫離動態監控運行。嚴格落實電子運單制度,強化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過程安全管理。動態調整海巡船力量部署,強化環渤海、長三角、珠江口、瓊州海峽等重點區域海事管理機構聯防聯控,加強對重點船舶、重點水域巡查檢查,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四)加大非法營運打擊力度。各地交通運輸部門、部屬有關單位要會同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聯合執法,加大客運場站、港口碼頭、農村地區等重點場所執法力量投入,依法從嚴查處客車非法營運、異地違規運營、農用車和貨車載客、違法超限超載運輸、非法從事網約車營運等行為。加強道路客運跨省違規運營治理,嚴格查處線路兩端均不在車籍地運營、動態監控不在線運營、包車未按照備案事項運行等違規行為。
(五)做好突發情況應對處置。各地交通運輸部門、部屬有關單位要會同公安、氣象等部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協同聯動機制,針對惡劣天氣、重特大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旅客大量聚集等突發情況,建立完善應急預案,統籌做好部署安排。科學部署應急救援力量,保持救援人員、設施裝備等處于應急待命狀態,確保一旦發生突發情況,能夠及時響應,迅速有效處置。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加強監測研判,多渠道做好惡劣天氣預警提醒,一旦出現強降溫、大范圍冰凍雨雪等極端情況,及時督促道路水路運輸經營者調整運輸計劃,嚴格落實禁限行(航)規定,確不具備運行條件的,應停盡停、應關盡關、應撤盡撤,杜絕冒險運輸、涉險運營。妥善做好突發狀況下的旅客分流疏導,遇大客流需跨區域調配運力、增開運輸專線的,要加強運輸工具檢查維護和駕駛員安全培訓,最大限度保障運輸安全。
七、營造春運良好氛圍
(一)引導公眾文明有序出行。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廣播、電視、海報等多種方式和“e路暢通”等微信小程序,通過“車、船、路、港、站”等綜合運輸服務窗口,及時發布出行服務信息,引導公眾合理安排出行計劃,錯峰避峰出行。加大安全文明乘車(船)宣傳力度,引導公眾誠信文明出行。會同公安部門重點加強農村地區出行安全宣傳,引導社會公眾選擇合規客車出行、全程系好安全帶。
(二)加強春運人文關懷。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大對運輸企業的助企紓困力度,多措并舉解決城市公交等企業欠薪欠保等問題,保障從業人員合法權益。加強對奮戰在春運一線的司乘人員、執法人員、服務保障人員等從業人員的關心關愛,對春節假期在崗職工開展走訪慰問。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下的兜底保障,為臨時滯留人員提供餐飲、熱水、休息、如廁、保暖等基本服務。
(三)加強春運工作宣傳。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部春運宣傳工作方案部署,規范做好信息發布和宣傳報道。廣泛收集春運服務一線典型做法和干部職工堅守崗位、無私奉獻、真情服務的感人事跡,多渠道深入開展接地氣、貼民心的宣傳報道,積極營造春運工作良好氛圍。
(四)暢通服務監督渠道。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暢通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熱線等渠道,做好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公眾留言收集及處理,及時解答旅客信息咨詢,及時受理、跟蹤督辦春運期間群眾咨詢投訴,保障旅客合法權益。
八、強化值班值守和信息報送
(一)加強春運值班值守。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完善綜合運輸春運工作機制,嚴格執行7×24小時專人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春運期間各項工作正常運轉。認真做好值班記錄,保障信息聯絡渠道暢通,全面掌握春運期間道路水路運輸生產和穩定運行情況,妥善處置道路水路突發事件。
(二)加強交通物流保通保暢值班值守。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發揮好交通物流保通保暢工作機制作用,強化部門對接和工作協同,加強交通物流運行監測,繼續做好7×24小時值班值守,強化督辦轉辦,“一事一協調”解決各類交通物流不通不暢問題訴求,切實保障各類重點物資運輸需求,確保交通物流運行暢通高效,重要情況及時報部。聯系電話:010-65292831,傳真:010-65290933。
(三)做好道路春運信息報送工作。各省級交通運輸部門要依托全國道路客運接駁運輸管理平臺,在2024年1月19日至3月8日每日9:00前在重點時段道路客運信息“春運期間客運信息”模塊報送前一日道路客運運力、客運量等基本情況和應急情況。加強公路阻斷信息報送工作,確保公路突發事件及時上報。2024年1月19日前將春節假期和春運期間公路網運行研判分析報告、值班表、值班電話等信息報部(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春節假期期間每日12:00前報送前一日免通數據。2月17日12:00前報送春節假期免通數據估算情況。2月18日、3月6日12:00前將春節假期、春運期間公路網運行保障工作總結報部(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聯系電話:010-65293705,傳真:010-65292992,電子郵箱:lwglc@mot.gov.cn。
(四)做好水路春運信息報送工作。2024年1月23日前,各省級交通運輸部門、重點水域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將工作聯系人信息通過部水路運輸建設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報部(水運局)。請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京杭運河沿線省級交通運輸部門繼續做好三峽船閘、長洲船閘、京杭運河船閘運行情況信息報送工作。聯系電話:010-65292636,010-65292824。
(五)做好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春運期間,要暢通應急信息報送渠道,發生較大及以上等級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或突發事件后,1小時內通過電話或書面形式向部(應急辦)報告事故(事件)情況,重要情況邊核邊報,堅決杜絕遲報、漏報、謊報、瞞報。聯系電話:010-65292218,傳真:010-65292245。
(六)做好值班總結報送。2024年2月19日(正月初十)前,各省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將春節期間行業運行情況、值班值守情況以值班信息形式簡要報部(應急辦),電子郵箱:cnmrcc@mot.gov.cn。
鐵路、民航、郵政領域2024年春運服務保障工作由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分別部署。
交通運輸部
2024年1月17日
(轉載自中國港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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