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
要健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統籌做好涉及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
二、新《安全生產法》知識每日讀
新《安全生產法》第六十條條款內容
工會有權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工會對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侵犯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要求糾正;發現生產經營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者發現事故隱患時,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研究答復;發現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生產經營單位建議組織從業人員撤離危險場所,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立即作出處理。工會有權依法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并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新《安全生產法》第六十條條款解讀說明
1、這條規定了工會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工會既可以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增加或補建安全設施,也可以要求依法改善勞動條件,還可以建議停止施工、投產,待安全設施配套時再行施工等。生產經營單位對工會提出的意見,應及時處理。
2、工會發現生產經營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工作冒險作業時,或者發現事故隱患時,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生產經營單位應及時研究工會的意見,不得推諉,并將處理結果通知工會。工會發現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意見時,有權向生產經營單位建議組織從業人員撤離危險場所,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立即果斷作出處理決定,避免傷亡事故的發生。需要注意的是,工會對糾正生產經營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組織從業人員撤離危險場所,都是向生產經營單位提出建議,不是直接制止或組織撤離。涉及生產的指揮和組織問題應由生產經營單位決定。
3、工會作為職工群眾組織,有權關心和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工會對造成事故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權要求追究其法律責任。
新《安全生產法》第六十條條款現實舉例
浙江某裝卸服務公司工會積極開展“安全隱患隨手拍”活動
“這艘木薯干船的安全網懸掛不標準,咱們工友們上下船很不安全!”裝卸服務公司第七分公司裝卸二隊隊長張澤方和工友們正交流著手中“隨手拍”的照片,指出安全隱患,接著利用微信群將消息發給相關部門,不到一個小時,隱患就被排除。“安全隱患隨手拍”活動火熱開展以來,裝卸服務公司140余個班組的職工人人都成了安全監督員。
根據上級工會文件精神,為預防安全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維護職工勞動安全健康權益,連日來,裝卸服務公司工會積極開展“安全隱患隨手拍”活動,要求每名職工立足崗位,用手中的鏡頭,排查隱患促安全,并實時上傳到工作微信群中,針對發現的安全隱患,上報相關部門進行核實并及時消除,確保將一切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同時,工會將對職工參與“安全隱患隨手拍”活動作品進行評比與獎勵,實現物質、精神雙重鼓勵。
活動開展以來,裝卸服務公司已收到20余張一線職工們拍攝的照片,10處隱患得到了立即整改。同時結合“爭創信得過紅旗班組”活動,有力推動了公司安全文化建設,營造了良好的“關注安全、關愛生命”氛圍,助力港口安全生產工作再上新臺階。
三、安全專業術語天天學
1.安全生產管理:針對人們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利用有效資源,發揮人們的智慧,通過人們的努力,進行相關決策、規劃、組織和控制行為,實現生產過程中人與機械設備、材料、環境的協調,達到安全生產的目標。
2.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減少危害、減少和控制事故,盡量避免因生產中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等損失。
3.安全生產管理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監督檢查、技術管理、設備設施管理、工作環境和條件管理。
4.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安全事故分為: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溺水、燒傷、火災、高處墜落、崩潰、頂片、透水、炮擊、燃料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窒息等20種傷害。
5.危險來源:指人員傷害和疾病、財產損失、作業環境破壞或其他損失的根本或狀態。第一類危險源: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可能會產生意外釋放的能量,包括生產過程中的各種能量源、能量載體和危險物質。第二類危險來源:能夠和危險物質的約束和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
6.系統原理:動態相關原則、整合原則、反饋原則、封閉原則。
7.八懂:懂規章制度和責任、懂崗位技術的規定、懂安全生產的方針和政策、懂設備構造和性能、懂工藝流程和原理、懂防火常識和規定、懂塵毒危害和治理、懂傷亡事故報告的規定。
8.四會:會操作維護和保養、會排除故障和預防、會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會防火救火和報警。
9.接地裝置:直接與土壤接觸,用以與大地作為一定流散電阻的電氣連接的金屬導體或導電組稱為接地體,通常由金屬管制成。
10.勞動防護用品:是指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所必備的一種防御性裝備,對于減少職業危害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