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各直屬海事局:
為進一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規范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加大事故管理責任追究力度,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發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按照“理直氣壯、標本兼治、從嚴從實、責任到人、守住底線”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二)嚴格落實責任。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中央管理水域設立的直屬海事管理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中央管理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設立的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職責的機構(以下統稱海事管理機構)要嚴格按照事故調查權限,依法履行事故調查職責,全面、客觀、公正、及時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依法查明事故事實和原因,認定事故責任。
二、健全水上交通事故調查工作機制
(一)健全信息通報和溝通協調機制。海事管理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事故情況,對于造成3人以上死亡失蹤的事故,應當及時通報事故發生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安機關或者海警機構,并根據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通報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應急管理等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
(二)強化事故調查組組成。海事管理機構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依法成立事故調查組,調查組組長由事故調查單位指定,事故調查組實行組長負責制。調查組可分為技術組、管理組,必要時邀請有關專家參與調查。造成3人以上死亡失蹤的水上交通事故,以及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水上交通事故,海事管理機構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邀請有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參與調查,視情邀請公安機關、海警、社會組織等參與調查。
(三)完善事故調查保障機制。海事管理機構要加強事故調查官隊伍建設,配強事故調查力量,加強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裝備的配備,并結合轄區事故情況,編列水上交通事故調查專項經費預算,保障事故調查組集中開展現場勘查、詢問調查、專家鑒定、技術檢測和分析等工作,確保調查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加大事故追責問責力度
(一)健全追責問責機制。事故調查組要進一步加強管理因素調查,事故調查中發現對水上交通事故的有關事項負有審查批準和監督職責的管理部門未履行或者未正確履行職責的,事故調查組應將有關問題移交相關主管部門或地方人民政府調查處理。涉嫌公職人員職務違法或職務犯罪線索移交有管理權限的監察機關處理。
(二)健全事故調查工作監督機制。各單位要加強對調查工作的監督指導,發現事故調查人員涉嫌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行為的,應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交通運輸部
2022年2月21日
(轉載自中國港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