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深入落實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強化年實施方案,堅決做好夏季危險貨物港口作業安全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理直氣壯抓安全
危險貨物港口作業是交通運輸安全風險防控的重點領域。進入夏季以來,高溫酷暑、暴雨雷電和臺風影響疊加,季節性不安全因素增加。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深刻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認識抓好當前危險貨物港口作業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牢記確保“兩個絕對安全”,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把抓好港口安全生產工作作為踐行“兩個維護”的必然要求,高度重視、高度警醒、高度負責,堅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及時排查治理風險隱患,抓實抓細抓好港口安全生產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努力減少一般事故發生,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環境。
二、迅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針對季節性特點,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和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強化年行動,以危險貨物港口作業為重點,組織開展一次港口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加強對下級管理部門的指導督促和檢查,認真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實行閉環管理,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做到責任落實到位、問題整改到位、風險管控到位。港口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強化現場督查檢查,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和企業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督促港口企業深入開展自查自糾,特別要對港口重大危險源和易燃易爆、劇毒危險化學品的裝卸儲存場所進行一次徹底地自查自糾。港口企業要突出危險化學品儲存重點場所、高危作業等重點環節、重點部位等,做好防臺風、高溫防火、防雷設施的檢查和維護,認真排查風險隱患并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要如實記錄,并向從業人員通報;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和處理情況要及時向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請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安全大檢查情況于2022年7月5日前報部水運局。
三、強化危險貨物港口作業監測和風險管控
突出危險貨物港口作業監測。實時監測高溫天氣下危險貨物集裝箱溫度變化情況和儲罐危險貨物變化情況。加強危險貨物儲罐的實時監測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靜電、防自燃等安全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強化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和維護。
突出危險貨物港口作業現場管理。港口企業要加強高溫天氣下動火和受限空間等高危作業安全管理,在具有從業資格的裝卸管理人員現場指揮或者監控下,開展危險貨物港口作業。船舶危險貨物裝卸作業前,港口企業要與作業船舶按照有關規定認真進行安全檢查,確認作業的安全狀況和應急措施。危險貨物要儲存在專用的庫場、儲罐,并由專人負責管理;劇毒化學品要單獨存放;1.1項、1.2項爆炸品和硝酸銨類物質的危險貨物集裝箱要嚴格實行直裝直取,不得在港內堆存、滯留;除1.1項、1.2項以外的爆炸品、2類氣體和7類放射性危險貨物,要嚴格實行限時限量存放。
突出重大危險源管控。港口企業要按照《港口危險貨物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辦法》,開展危險貨物儲罐、堆場、倉庫等港口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登記備案,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要按照《落實大型油氣儲存基地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工作方案》,6月底前完成大型油品儲罐“一庫一策”問題隱患整改,全部配備并有效使用雷電預警、氣體檢測、視頻監控、緊急切斷等“四個系統”,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企業安全風險智能化管控平臺。
四、從嚴從實從細落實部門監管責任
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嚴把危險貨物港口建設項目安全審查關、經營許可關、從業人員資格考核關,督促港口企業嚴格執行油氣化工碼頭、石油化工庫區、危險貨物集裝箱等港口作業安全國家強制性標準。嚴格港口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依法依規從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于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貨物碼頭、儲罐、堆場、倉庫、裝車臺等,要堅決依法撤銷其經營許可證和危險貨物作業附證。加強部門聯動,會同海事管理機構、公安等部門加大危險貨物謊報瞞報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按照《關于依法懲治涉槍支、彈藥、爆炸物、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犯罪的意見》,推動行刑銜接,形成震懾。統籌發展和安全,督促天津港于6月底前安全有序放開部分2-6類危險貨物港口作業,推動暢通危險品運輸通道。
五、加強應急管理
要與氣象、海洋、水利等部門建立有效溝通和信息共享機制,加強極端天氣預警信息的收集,強化預防預控。
嚴格落實防汛防臺等有關安全制度,對防風裝置和防風應急物資進行定期檢查。港口企業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大型機械的防臺風工作,合理安排港口作業,做好人員避險、設備避風、貨物避水工作,特別是遇水燃燒爆炸危險貨物和大型港口機械防臺風工作,切實落實各項防災措施。
加強異常天氣的值班值守,做好應急物資儲備,有針對性開展應急演練,及時有效處理各種異常和突發情況。
交通運輸部安全委員會
2022年6月8日
(轉載自中國港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