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工作部署,持續強化進口冷鏈食品物流疫情防控要求,部修訂形成了《公路、水路進口冷鏈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術指南(第四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做好宣貫實施,進一步強化公路、水路進口冷鏈食品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從事進口冷鏈食品裝卸、運輸等作業的公路、水路冷鏈物流企 業、港口碼頭、貨運場站等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切實保障從業人員身體健康,堅決防止新冠病毒通過冷鏈物流渠道傳播。
鐵路、民航、郵政領域的進口冷鏈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工作,由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參照本指南有關精神部署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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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
2022年3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公路、水路進口冷鏈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術指南
(第四版)
一、依據和適用范圍
為貫徹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和“人物同防”疫情防控策略,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導公路、水路進口冷鏈食品物流企業和從業人員落實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主體責任,預防公路、水路進口冷鏈食品物流從業人員受到新冠病毒感染,防止新冠病毒通過冷鏈物流渠道傳播,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印發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第二版)和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第二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1號)、《關于印發進口冷鏈食品預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0〕255號)等部署要求,結合《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冷鏈物流渠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運明電〔2020〕241號)等有關工作安排,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適用于從事進口冷鏈食品物流的公路、水路運輸企業、港口碼頭、貨運場站等經營單位(以下統稱冷鏈物流企業)對進口冷鏈食品裝卸、運輸等環節中新冠病毒污染的防控。
本指南以預防公路、水路進口冷鏈食品物流從業人員受新冠病毒感染為主,突出裝卸、運輸等重點環節防控,注重加強冷鏈食品包裝的消毒。
冷鏈物流企業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相關疫情防控規范和技術指南要求,按照本指南要求做好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工作,執行當地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各項工作部署。
二、裝卸、運輸過程防控要求
(一)裝卸作業人員防控要求。
安排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的人員作業,港口內、外貿作業人員要固定崗位,避免交叉作業;工作期間從嚴做好個人防護,搬運貨物前應當穿戴工作衣帽,使用一次性醫用口罩或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手套等,有條件的可穿戴防護面罩、防疫手套、防護服等防護用具,避免貨物表面頻繁接觸體表。如果搬運過程中發生口罩破損,應當立即更換。
國際航行船舶經海關檢疫,并取得檢驗檢疫證明材料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出具船員健康承諾,方可安全穩妥地開展港口裝卸作業。特別是裝卸來自于有疫情發生地區的進口冷鏈食品時,碼頭搬運工人等作業人員在搬運貨物過程中要全程規范戴好口罩,避免貨物緊貼面部、手觸摸口鼻,防止接觸到可能被新冠病毒污染的冷凍水產品等。裝卸作業過程中,采取相應的告示牌、警戒線等隔離措施,原則上禁止船員進入碼頭作業區域;需要船岸配合時,應當要求船員正確佩戴口罩、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并采取輪流作業或增加作業間隔等措施,盡量避免碼頭人員與船員發生直接接觸;對確需上岸作業的船員,應進行體溫監測。
(二)運輸人員防控要求。
運輸進口冷鏈食品的作業人員及隨行人員在運輸過程中不得擅自開箱,不得隨意打開冷鏈食品包裝直接接觸冷鏈食品。車輛進出時,駕駛員及隨行人員應當避免與門衛值班員、工作人員的非必要接觸。
(三)貨物源頭防控管理。
在冷鏈物流過程中,物流包裝內如需加裝支撐物或襯墊,應當符合相關食品安全衛生要求。加強對貨物裝卸搬運等操作管理,不能使貨物直接接觸地面,不得隨意打開冷鏈食品包裝。應當保障在運輸過程中冷鏈食品的溫度始終處于允許波動范圍內。同時,應做好各交接貨環節的時間、溫度等信息記錄并留存。
(四)貨物信息登記。
貨主或貨代應主動向承運單位提供相關進口冷鏈食品海關通關單證,冷鏈物流企業如實登記裝運貨物信息、車船信息、司乘人員(船員)信息、裝卸貨信息及收貨人信息等,不得承運無法提供進貨來源的進口冷鏈食品,有關單位應積極配合衛生健康、交通運輸、海關、市場監管等部門按職責開展對進口冷鏈食品采集相關樣本及冷鏈貨物運輸車輛的核酸檢測工作。港口企業、貨運場站等經營單位要如實登記進出港口場站的冷鏈食品運輸車輛信息及駕駛員信息。進口商或貨主如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運輸、倉儲等服務,在貨物交付第三方物流公司時,應當主動將相關食品安全和防疫需要的檢測信息提供給第三方物流公司。本地肉類屠宰、加工、經營企業,應當嚴格執行冷鏈食品的相關質量管理和操作規范,加強環境衛生管理。配合進行冷藏貨物新冠病毒檢疫的港口作業人員及場站工作人員應相對固定,全程正確穿戴防護服、護目鏡、口罩、防護手套等防護用品。
(五)運輸工具的防控管理。
應當確保車輛廂體、船舶貨艙內部清潔、無毒、無害、無異味、無污染,定期進行預防性消毒,具體清潔消毒措施見“三、裝卸、運輸過程消毒要求”。
(六)中轉轉運設施的防控管理。
中轉轉運裝卸貨區宜配備封閉式月臺,并配有與冷藏運輸車輛對接的密封裝置。加強入庫檢驗,除查驗冷鏈食品的外觀、數量外,還應當查驗冷鏈食品的中心溫度。加強庫內存放管理,冷鏈食品堆碼應當按規定置于托盤或貨架上。冷鏈食品應當按照特性分庫或分庫位碼放,對溫濕度要求差異大、容易交叉污染的冷鏈食品不應混放。應當定期檢測庫內的溫度和濕度,庫內溫度和濕度應當滿足冷鏈食品的中轉轉運要求并保持穩定。定期對中轉轉運設施內部環境、貨架、作業工具等進行清潔消毒,具體清潔消毒措施見“三、裝卸、運輸過程消毒要求”。
三、裝卸、運輸過程消毒要求
(一)人員。
冷鏈食品配送過程中,運輸作業人員及隨行人員應當保持個人手部衛生,車內應當配備酒精類洗手液、手消毒劑和消毒紙巾,以確保在無清潔水洗手的條件下,對手進行定期消毒。
(二)物體表面。
運輸作業人員在向企業員工傳輸、遞交配送文件前應當洗手或消毒,為避免清洗返還物,文件最好置于一次性容器和包裝材料中。對于重復使用的容器,應當進行定期、適宜的衛生清潔和消毒。人手頻繁接觸的方向盤、車門把手、移動設備等最有可能被病毒污染的表面,均要定期消毒。
(三)運輸工具。
為避免冷鏈食品被污染,運輸作業人員需確保運輸車輛、船舶、冷藏集裝箱等運輸工具及容器的清潔和定期消毒。貨物混載時,應盡可能將食品與可能造成污染的其他貨物分開。從事冷鏈物流運輸的運輸工具及容器運載一批貨物之前和之后,均要對運輸作業人員可能接觸的部位進行徹底消毒;承運單位負責組織或委托有資質的消毒單位,對裝運前后的進口冷鏈食品車輛船舶等裝載運輸工具和裝載過進口冷鏈食品的集裝箱內壁組織實施消毒。
(四)工作環境。
加強工作環境清潔消毒,配合相關單位做好用過的防護用品、生活垃圾等的收集、處置和無害化處理。使用過的一次性防護用品應集中收集處置,重復使用的防護用品應統一收集并進行規范消毒處理。作業區域垃圾盛裝容器應定期清潔、消毒。接送員工的車輛應每次進行清潔消毒。
四、從業人員安全防護要求
涉及冷鏈食品裝卸、運輸的冷鏈物流企業應當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時調整和更新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增加新冠病毒防控的管理措施。
(一)上崗員工健康登記。
冷鏈物流企業應做好員工(含一線管理人員、新進人員、臨時參加工作人員及保潔員等后勤服務人員)14日內行程及健康狀況登記,建立上崗員工健康卡,新入職的員工需出具已接種新冠病毒疫苗證明、48小時以內核酸陰性證明,健康碼、行程碼無異常,并掌握員工流動及健康情況。
(二)員工日常健康監測。
冷鏈物流企業應加強人員出入管理和健康監測,各港口碼頭、貨運場站的作業場所及工作區域入口需配備體溫檢測設備;建立全體員工健康狀況臺賬和風險接觸信息報告制度,實行每日健康監測零報告制度,設置作業區域入口測溫點,落實登記、測溫、消毒、查驗健康碼等防控措施,實行“綠碼”上崗制;可定期組織冷鏈物流一線工作人員進行核酸檢測。
(三)高風險崗位人員封閉管理。
從事港口碼頭、口岸等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貨物的裝卸、搬運、保潔等高風險崗位人員要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盡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強免疫接種。高風險崗位人員要相對固定、登記造冊,按照當地聯防聯控機制統一部署實行閉環或者封閉管理;采取一定工作周期的輪班制,工作期間集中住宿、封閉管理,從嚴做好個人防護,工作場所與居住地之間點對點轉運,避免工作期間與家庭成員和社區普通人群接觸。高風險崗位人員應實施高頻次核酸檢測,具體頻次根據各地聯防聯控機制相關規定執行;其余一線工作人員可每周檢測2次,每次間隔2天以上。高風險崗位人員離崗前,需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按國務院及屬地聯防聯控機制相關要求規范開展7天集中隔離和7天居家健康監測,不參加聚集性活動。
(四)外來人員登記與管理。
盡可能減少外來人員進入生產經營區域,確需進入的,需登記所在單位、健康狀況、接觸疫情發生地區人員等情況,落實對健康碼和行程碼登記、測溫、做好個人防護(如佩戴口罩等)等措施后,方可進入。車輛進出時,車內人員非必要不得離開車輛,確需離開車輛的按上述要求管理。門衛值班員、工作人員和駕駛員應當避免不必要的接觸。
(五)從業人員防護。
1.健康上崗。上崗前確保身體狀況良好,并向冷鏈物流經營者報告健康狀況信息,主動接受體溫檢測,若出現發熱、干咳、乏力等癥狀,立即主動報告,并及時就醫。
2.做好個人防護。冷鏈物流企業要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消毒用品和裝備,按照最新版《船舶船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針對患病海員緊急救助處置指南》《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道路貨運車輛、從業人員及場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要求,加強對引航員、船代、船檢、港口等登輪人員、港口其他作業人員以及駕駛員、裝卸工、船員等冷鏈物流一線工作人員的個人防護,防止感染風險。冷鏈物流企業要督促指導作業人員工作期間正確佩戴口罩、手套和著工作服上崗。工作服保持干凈整潔,定期清洗,必要時消毒。直接接觸進口冷藏集裝箱或者冷藏貨物的物流一線工作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防護手套等防護用品,至少應上下崗前各測量一次體溫。其中,道路冷鏈物流企業應按照最新版《道路貨運車輛、從業人員及場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有關高風險地區所在區縣的規定執行。
冷鏈物流企業、港航企業、引航機構等單位要在衛生健康部門的指導下,加強對本單位直接接觸冷藏貨物、冷藏集裝箱拆箱作業人員、與國際航行船舶上船員近距離接觸的引航員、船代等登輪人員及其他高風險崗位人員進行正確穿脫防護服專業培訓,并進行定期檢查,確保關鍵防護措施到位。
3.注意個人衛生。打噴嚏、咳嗽時用紙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擋。不隨地吐痰,擤鼻涕時注意衛生。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口、眼、鼻。
4.加強手衛生。在處理貨品時,或雙手觸碰過貨架、扶手等公用物體時,要及時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動水下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劑揉搓雙手。
(六)健康異常報告程序。
冷鏈物流企業應當建立員工健康異常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員工以及共同生活人員出現發熱、干咳、乏力等疑似癥狀,應當及時上報冷鏈物流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可視情況采用逐級上報或直報的方式報告企業主要負責人。冷鏈物流企業一旦發現員工出現上述健康異常癥狀,無論其呈現出的健康狀況如何,均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將其及與其密切接觸的員工迅速隔離在工作場所之外。新冠肺炎傳播風險高的地區,建議根據當地主管部門防控規定,要求健康員工進行“零”報告。
(七)從業人員返崗程序。
根據作業區域上崗人員登記、健康檔案及員工健康異常報告情況,及時追蹤健康異常、身體不適、疑似或者感染新冠病毒(確診者或無癥狀感染者)員工的治療和康復情況,在其康復后科學評定是否符合返崗條件。對經檢測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員工,身體康復后可正常返崗。對感染新冠病毒(確診者或無癥狀感染者)的員工及其密切接觸者,嚴格執行當地疫情防控領導機構和衛生健康部門的有關診療、隔離、健康監測等要求,確保完全達到上崗工作條件后方可返崗。
(八)加強防控知識宣傳。
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宣教,引導從業人員掌握新冠肺炎和其他呼吸道傳染病防治相關知識和技能,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加強自我防護意識。
五、應急處置要求
冷鏈物流企業應當制定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方案,以備及時處置和報告疫情情況,有效預防和控制新冠病毒的傳播。
(一)出現健康狀況異常人員的應急處置。
冷鏈食品物流工作相關區域一旦發現病例或疑似新冠肺炎的異常狀況人員,必須實施內防擴散、外防輸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疫點消毒等工作,并對該人員作業和出現的區域及其加工的冷鏈食品進行采樣和核酸檢測。如有空調通風系統,則同時對其進行清洗和消毒處理,經評價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根據疫情嚴重程度,暫時關閉工作區域,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復生產。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切斷傳播途徑、隔離密切接觸者等措施,同時按規定處置污染物。
(二)發現樣品核酸檢測陽性的應急處置。
一旦接到有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樣品的通知,冷鏈物流企業應當迅速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按當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及時對相關物品、環境和人員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物品在未處理前,應當保持冰箱、冰柜、冷庫等冷凍冷藏設備正常運行,以防止物品腐敗變質及可能的污染物擴散。相關物品處理時避免運輸過程溢灑或泄露。參與相關物品清運工作的人員應當做好個人防護。
對于核酸檢測陽性的進口冷鏈食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冷鏈食品分級分類處置的相關要求執行。
六、物流運輸常用消毒劑及使用方法
冷鏈食品裝卸、運輸等物流運輸過程中常用的消毒劑及使用方法見附表。
抄送: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國家疾控局、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部辦公廳、政策研究室、法制司、公路局、水運局、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國際合作司、應急辦、海事局,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
(轉載自中國港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