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關總署發布了《關于同意在江蘇鹽城港大豐港區保稅物流中心(B型)設立進境肉類、水果指定監管場地的批復》,標志著鹽城港大豐港區進境肉類、水果綜合型指定監管場地正式獲批。該項目的落地填補了江蘇中部地區的空白,大豐港區正蓄勢打造沿海地區進口肉類及水果冷鏈集散基地。
據了解,為順利推進進境肉類、水果指定監管場地建設,大豐港區將集裝箱碼頭作為進境肉類及水果停泊裝卸指定專用碼頭,整合保稅物流中心內已建進口食品冷鏈查驗區及儲存冷庫、冷鏈專用場地及監控信息化系統,規劃設置行政管理區(含技術用房)、集裝箱待檢和扣留區、冷鏈查驗與儲存區、檢驗檢疫處理區四大功能區。
該項目是海關總署自《海關指定監管場地管理規范》(海關總署212號令)發布后,著力打造的全國首個集約化綜合指定監管場地示范項目。將兩個指定監管場地統一規劃、合并建設優勢明顯,不僅可以充分發揮監管資源的集聚效應,實現“一站式”通關和“集約化”監管,而且有助于指定監管場地經營企業集約化管理,幫助企業集合人力、物力、財力、管理等生產要素進行統一配置,達到降低成本、高效管理,滿足進出口企業多元化一站式服務的需求。
鹽城港大豐港區進境肉類、水果指定監管場地的落地,將為港區腹地范圍內的進口肉類、水果相關企業和客戶提供更優質便捷的服務。對于完善大豐港區口岸功能,進一步提升營商環境,推動外貿經濟穩步發展,打造長三角北翼現代物流樞紐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